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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固废法》承运人和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个别船运公司暂停接收进口再生塑料颗粒
发布日期:2020-08-31 10:27:50   发布单位:深圳同业协会

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明确承运人与进口者在固废退运、处置中共担连带责任,违法责任承担主体范围更广。

现行《固废法》规定进口者与承运人承担退运责任有先后之分,只有进口者不明时才由承运人承担退运该固体废物的责任,或者承担其处置费用。该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明确:“承运人对前款规定的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承运固体废物进境的主体需引起高度重视。

受此影响,船运公司担忧或将受连带责任,目前听闻中远航运表发声明,目前进口再生塑料颗粒中运、阳明、长荣、ONE、CMA等为主力船运公司,该类企业尚无相关声明。

目前听闻中远北美航运公布9月1日起将停止接收运往中国内地的固体废物,包括任何商品含糊地描述为废物货物将被拒绝,其中包括回收、废物、废料、塑胶、颗粒、成品…等。

主力船运公司的态度将影响其他船运企业,后期是否效仿此做法仍是未知 

再生颗粒作为成品,并非固废形态。值得注意的是,伴随新《固废法》实施,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后期低端进口颗粒将逐渐被拒之国门,高品质进口颗粒将是主力来源。

本文转自搜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