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发布《关于聘任第二届福田区政府采购监督员》的通知,根据《福田区聘请政府采购监督员管理办法》(福财规(2017)1号)的规定,经福田区政府领导小组审定,决定聘请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李志嘉律师、杨晨名律师、周艳军律师为福田区政府采购监督员,聘期两年。
政府采购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有:
1、遵守政府采购的相关保密纪律;
2、对政府采购开评标现场以及履约过程进行监督,并独立、负责地提出监督意见;
3、对政府采购参加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4、及时准确的向福田区财政局反映采购参加人对政府采购的意见和建议;
5、向福田区财政局反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存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6、协助福田区财政局调查有关政府采购投诉及违法违规案件。